随着手机的普及,“低头族”成为常见的一个群体,甚至不少驾驶员开车时也在玩手机。近日,山东荣成法院受理了一起因开车打电话而引发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案件,肇事者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2015年10月,孙某驾驶客车行驶途中,手机突然响起,孙某便左手扶方向盘,右手拿着手机接电话。正说得起劲儿时,迎面驶来了一辆小轿车,孙某一时没反应过来,打错方向,车辆直接驶向对面车道后,和对面小轿车相撞,致使轿车司机死亡,同车的轿车司机女儿受伤。案发后,孙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
荣成法院审理认为,孙某违法驾驶机动车致一人死亡,应负事故全部责任,构成交通肇事罪;案发后,孙某自动投案系自首,且能够赔偿被害人亲属的经济损失,可以从轻处罚。最终,孙某被荣成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记者 殷丰润 通讯员 曲衣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