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的一天,我市一交警在对闯红灯的一黑色轿车司机进行违法行为纠正时,遭到驾驶员用头部撞顶胸口致伤。该驾驶员最终被判处拘役三个月。
据了解,2015年8月5日上午,包某某驾驶一辆黑色轿车由西向东行驶至互助路收费站十字路口时,因闯红灯信号,被在此路段疏导交通的民警王某某、朱某某、陈某拦截。在现场,民警王某某对包某某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纠正,同时处以了罚款100元的处罚。包某某对此处罚表示不服,就在民警王某某向其进行解释时,包某某突然用头部撞顶民警王某某胸口,导致王某某晕倒在地被送往医院进行救治。事后,经城东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包某某以暴力手段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最终,包某某被判处拘役三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