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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调整居民首次贷款购房首付比例 购买普通住宅最低首

发布时间:2016-06-04 07:01:10  |   来源:东北新闻网  |   作者:佚名  |   责任编辑:盛阳
  6月2日,大连市政府召开第十五届第五十二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促进大连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等议题,确定加强住房金融支持力度,对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

  6月2日,大连市政府召开第十五届第五十二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促进大连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等议题,确定加强住房金融支持力度,对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20%,贷款利率下限为基准利率的0.7倍。

  会议确定,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30%,贷款利率下限为基准利率的1.1倍。同时进一步放宽公积金提取条件,降低贷款相关费用,适时开展贴息贷款业务。

  大连市鼓励农民进城购房,对首次进城购买住房的本地农村居民,全市各地区将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拓宽房屋使用功能,鼓励将符合条件的商品房和闲置建筑改造为电商用房、创客空间等。将取消过时的限制性政策,放开市内四区及高新区的住房限购政策,满足居民的改善性购房需求和外籍人士购买自住商品房。精准施策、分类调控,居民购买东港商务区公寓用于居住的,在落户、入学、水电气暖价格等方面享受住宅同等政策。

  大连市还将实施人才住房奖励政策,保障高层次人才、产业发展急需紧缺人才以及新就业或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的住房需求。将调整交易环节契税和增值税、计税毛利率、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等房地产相关税收。开展商品房促销活动,在全市春、夏、秋季房交会期间实行购房奖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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