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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构建优质医疗网络方便市民寻医问药

发布时间:2016-01-05 01:15:37  |   来源:新华网  |   作者:佚名  |   责任编辑:许蓉
  医疗服务网络升级卫生计生惠民提档  我市构建优质医疗网络方便市民寻医问药  近年来,我市从提升基层服务能力,构建现代公共卫生服务

  医疗服务网络升级 卫生计生惠民提档

  我市构建优质医疗网络方便市民寻医问药

  近年来,我市从提升基层服务能力,构建现代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推进智慧健康服务等方面着力,全方位编织优质医疗网络,市民寻医问药更加便捷。

  基层医疗机构升级

  2015年,我市出台《新余市村卫生计生服务室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计划用2年时间建设200个标准化村卫生计生服务室,加上2014年建成的100个,到2016年基本实现全市每个行政村建有一个产权公有化、建设标准化、服务规范化、运行信息化、管理一体化的标准化村卫生计生服务室,实现人员、房屋、设备相配套。出台实施方案,利用三年时间在全市推行乡村卫生计生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实行房屋、人员、业务、财务四统一,乡村医生由乡镇卫生院聘用,采取自愿双向选择。同时,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发放比例,足额发放乡村医生各项补助经费,保障乡村医生待遇; 建立乡村医生养老保障制度,2015年全市有符合条件的834名乡村医生全部参保,占全市1018名乡村医生的81.93%。另外,我市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建成13个医联体,从二级以上公立医院选派14名专家、6名专科医师到乡镇卫生院开设预约专家门诊、进社区开展高血压、糖尿病等慢病巡诊,带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持续提升,使更多市民就近享受到优质便捷的医疗服务。

  信息化建设提速

  我市先期投入1900万元,启动人口信息综合管理平台建设,重点建设一个数据交换平台、三大基础数据库、七大业务应用系统和一个门户网站, 基本形成了“标准统一、资源共享、互联互通、功能完备、系统安全”的信息化架构,现已完成机房装修、硬件安装部署,七大应用系统软件开发全面展开。市级平台与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管理系统初步对接。全市60%以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上级医院建立了远程医疗信息系统。

  公共卫生服务提质

  为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这一民生工程更好惠及千家万户,我市各级卫生计生部门组织联合各级医疗卫生单位,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以严的标准,实的措施,扎实提高服务质量、扩展服务范围,市民越来越多地享受到政府提供的免费公共卫生服务。目前我市可为群众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12类45项,近年来,共建居民健康档案108.27万份,电子健康档案89.48万份,电子建档率77.4%;管理高血压患者、糖尿病患者、重性精神病患者、0—6岁儿童、孕产妇分别为7.70万人、1.69万人、0.32万人、7.1万人、0.66万人;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836例,唇腭裂手术1例,免费收治儿童先天性心脏病33例、儿童白血病收治4例,尿毒症免费血透530例,农村妇女乳腺癌5例和宫颈癌1例。共报告法定传染病4668例,报告发病率326.08/10万,与上年同期比减少20.66%;全市各类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均超过90 %,含麻疹成份疫苗达95%以上;发现新涂阳肺结核病人377例,治愈率为96.39%,完成窝沟封闭1557人。农村产妇住院分娩补助人数6604人,补服叶酸5709人次,免费“两癌”筛查18226人次,为乙肝阳性母亲所生新生儿免费接种乙肝免疫球蛋白1689支,为2例HIV阳性的孕妇、5例梅毒检测阳性孕产妇提供母婴阻断服务,免费婚前医学检查9623人,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8733人,为14250名新生儿提供了疾病筛查,为“失独”家庭成员50人提供了技术服务。

  卫生计生惠民提档

  为解决好身份不明和无力付费患者的医疗应急救助,我市出台《新余市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实施方案》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申报工作的通知》,建立应急救助基金129万元, 2015年10月正式启动第一次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申报审批工作,完成并通过5家医疗机构9名患者申请材料的审核。

  新农合保障水平有提高。新农合筹资标准提高到470元,政策范围内报销补偿比为75.02%,参合农民一次性报账率达98.58%,全市累计基金节余率控制在25%以内。新农合大病保险在我市全覆盖,筹资标准为人均24元,起付线为1.5万元;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参合人,起付线下降50%,起付线每参合年度内只扣减一次;新农合大病保险按医疗费用实行高低分段补偿,个人年度累计负担的可报医疗费用扣减起付线金额后,0元至5万元部分补偿比例50%,5万元以上至10万元部分补偿比例60%,10万元以上部分补偿比例70%,大病保险年封顶线25万元。

  计划生育扶助保障有新举措。启动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帮扶项目,为60岁以上计生特殊家庭每户发放手机一部,并给予报销每月话费15元;每年在重大节日期间给予每户计划生育特殊家庭400元慰问金;对年龄在30周岁-40周岁以内的育龄妇女当年出现独生子女死亡家庭一次性给予2000元的特别慰问金,40周岁以上的育龄妇女当年出现独生子女死亡家庭一次性给予10000元的特别慰问金。2015年共发放手机101部,发放节日慰问金59800元,发放特别慰问金5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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