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2016年1月1日起全市将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业务。此前,我市市、县两级不动产登记机构全部成立,全市不动产登记机构全面建设完成。
据悉,2015年我市成立不动产登记局和不动产登记中心,将分散在国土、住建、林业、农业等部门的土地使用登记、房屋登记、林业登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登记等不动产登记职能进行整合并统一登记。自此,我市实现不动产登记依据、登记机构、登记薄册和信息平台“四统一”,有效解决各部门的信息孤岛、机构重叠等问题,提高行政效率和规范不动产登记行为。
据了解,我市启动不动产登记簿证后,市民原有的房产证、土地证继续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