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首页 > 国内资讯 > 福建新闻 > 正文

龙岩公务车将挂专用牌 年底前彻底完成改挂工作

发布时间:2016-10-21 12:11:37  |   来源:中国新闻网  |   作者:佚名  |   责任编辑:DH010
    日前,龙岩市政府发文规范管理全市公务车专用号牌,各级各单位现使用的公务用车,除特殊保密工作用车和警用车辆,以及企业单位用于营运的车辆外,均应按规定改挂专用号牌。 
  

  日前,龙岩市政府发文规范管理全市公务车专用号牌,各级各单位现使用的公务用车,除特殊保密工作用车和警用车辆,以及企业单位用于营运的车辆外,均应按规定改挂专用号牌。

  其中,专用号牌使用的号段为,闽F+阿拉伯数字+k+除I、O外的英文字母,专用号段不分市、县、区统一摇号。具体流程为,先由公务用车主管部门出具《公务用车注册登记凭证》,再经龙岩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核发公务用车专用号牌。

  对此,龙岩市直单位要对本级机关、所属行政及企事业单位、新闻媒体、协会的公务用车进行认真梳理。除按上述规定可申请使用非专用号牌车辆外,所有未悬挂专用号牌的车辆均应于2016年11月30日前,申请改挂专用号牌。今年年底前,龙岩全市要彻底完成公务用车号牌改挂工作。

  而各级公务用车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对各单位公务用车进行全面摸查,认真组织车辆号牌改挂工作,做到应改尽改,不遗漏一个单位、一辆车。批量改挂完成后,相关部门将定期组织专项检查,建立公务用车号牌使用情况统计报告制度。各级公务用车主管部门,应分别在每年6月底和12月底前,将相关情况抄送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通告表示,公务用车专用号牌为普通民用号牌,不存在任何特殊路权,各用车单位要教育驾驶人员,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树立公务用车良好形象。(海峡导报记者 李大荣)

非遗江苏
人文江苏
出行指南针
智慧江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