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首页 > 汽车 > 车市资讯 > 正文

司机“套临时牌”引来大额罚单 4S店存过错(图)

发布时间:2016-05-24 10:21:50  |   来源:中国新闻网  |   作者:刘满元  |   责任编辑:许竹
为了尽可能满足客户江某“早点把新车开回家”的要求,在没能办好新车临时车牌的情况下,虎门华润丰田4S店销售员吴某把另一位车行客户钟某已经办好的、有效期仅剩1天的新车临时车牌给了

  “提车后,我不清楚这张临时车牌不是自己的。”江某多次称,直到5月16日,他驾驶车辆行驶至深圳时,被执勤交警拦下。交警发现临时号牌与他的新车信息不符,并以驾驶无号牌车上路给予处罚。此时的他不知道自己新车上的临时号牌是别人的。

  江某采访时向记者提供了一份临时车牌,车牌号为粤SW329T,有效期为2016年5月7号,机动车所有人为钟某,小车的发动机号、车辆识别代号均与江某所购小车不同。江某还向记者提供了由深圳龙华交警大队开出的两份材料。其中,《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标注有:“江某于2016年5月16日10时58分,在新区大道金龙路口,有驾驶无号牌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根据相关条例,“决定采取以下强制措施:其一,扣留机动车;其二,扣驾驶证;其三,个人被处以5000元以上罚款。”而《深圳市公安交通警察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写有:“江某因驾驶无号牌机动车上路,根据交通法第30条之规定,拟给予罚款1万元,吊销驾驶证半年的行政处罚。”

  车行:销售员存在过错 愿与车主协商

  对于江某的投诉,虎门该4S店展厅经理林某回应称,东莞交警规定新车临时牌照必须由车主自行前往交警大队申请办理。而江某提车当天(5月6日)是周五,且江某来到车行时已经比较晚,因此,当天该店的销售人员没能陪同江某前往虎门交警大队办理新车上路所需的临时车牌。

  林经理称,该店销售员吴某出于维系客户,且尽可能满足客户江某“早点把新车开回家”的要求,因此“私自”把车行另一位客户钟某已经办理好、有效期仅剩1天的新车临时车牌给了江某使用。林经理还多次向记者强调,“给假临时车牌一事,车主江某是知情的”。

  对于林经理以上说法,记者提出车行可否提供相关资料证明。但林经理表示车行无法提供。因为销售员吴某的疏忽,没能让车主江某在提车合同上填写相关免责内容。

热点资讯
精彩推荐
出行指南针
每日能量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