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5月20日下午,“虐狗照”和罗某的资料还在微博和朋友圈被转发。但最先发布信息的网友@山芋大表妹已“查无此用户”。
5月19日,浏阳媒体联系到车主罗某,罗某称开车的是他一个朋友,“这条狗是借车朋友亲戚家养的土狗,因车内实在是放不下,才采取了不恰当的措施,当时车速其实并不快,在此也替他说一声抱歉。”但另一家媒体联系罗某,报道称罗某的解释是这条狗本来就是要宰杀吃掉的。
随着网络传播越来越广,5月20日上午,记者联系罗某时,对方已经关机。
记者联系到罗某所在的古港镇花城村村支书罗正华,罗正华说19日下午,也有人打电话给他问罗某的情况,“他很少住在村里,主要住在浏阳市区。现在我们也联系不到他。如果真的是虐狗,的确说不过去”。
律师
警惕人肉搜索超越法律界限
湖南睿邦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明认为,虐狗本身是违法行为。网友谴责虐狗行为是一种爱心的体现。
但是,当网友通过人肉公开当事人个人信息时,有可能会涉及泄露公民个人隐私。如果因此导致严重后果,违法者将承担更严重的法律责任。
虐狗事实如何确认
虐狗确实是一个违法行为,但它有一个完整的过程。目前推断当事人存在虐狗事实的证据只有这一张照片,这只代表一个瞬间,存在很多不确定性。如果要确定虐狗的事实,可能还需要完整的视频、目击证人的证言、当事人的讲述等。
违法行为谁更严重
虐待动物和泄露公民个人隐私,都属于违法,从性质上而言没有谁更严重的可比性。但不同违法行为可能造成的法律后果不一样,比如虐狗的行为可能很短暂,只是对狗造成不算严重的伤害,当事人承担的法律后果可能较轻。而泄露公民个人隐私,有可能导致当事人生活受到影响,精神受到损害,甚至引发当事人受不了压力而自我伤害的后果,这就是典型的网络暴力。如果泄露个人隐私导致严重后果,违法者就会承担更严重的法律责任。
泄露哪些信息涉嫌违法
严格来说,只要是公民不愿意透露的个人信息都属于隐私,不经过当事人同意就擅自泄露,皆属于违法行为。比如某个市民为了联络工作业务,主动公开个人联系方式,其他人传播这个信息,就不会违法,但不愿意透露家庭住址,擅自传播他的家庭住址,就属于违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