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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额敏县一名34岁男子诱惑猥亵少年被捕

发布时间:2015-12-14 09:42:43  |   来源:天山网  |   作者:佚名  |   责任编辑:许竹
近日,办案民警到看守所提审了木某。  都市消费晨报讯(记者王前喜通讯员周钊宁摄影报道)“只要听我的话,我给你装备、吃的、给你钱上网…


近日,办案民警到看守所提审了木某。

  都市消费晨报讯(记者王前喜 通讯员周钊宁摄影报道)“只要听我的话,我给你装备、吃的、给你钱上网……”这是34岁的嫌疑人木某在网上哄骗十三四岁的少年时经常说的话,在和这些少年认识后,他就会对受骗少年进行猥亵。半年多时间里,木某先后多次对3名少年实施猥亵,被其中一名少年的家长发现报警,3小时后,木某被抓获。

  这是新疆首例公开曝光的猥亵男童案。昨天,记者从兵团第九师额敏垦区公安局刑警大队了解到,木某已于12月11日因涉嫌猥亵儿童罪被兵团第九师额敏垦区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当时听了孩子家长的报警,我们也很震惊。”一位办案民警在电话里告诉记者,11月27日17时左右,第九师居民马某报警,说他发现13岁的儿子小龙(化名)最近在QQ上和一名陌生男子来往密切,问了儿子才知道,这名男子曾在10月至11月期间,多次对小龙进行猥亵。

  民警从小龙处了解到,那名成年男子自称“马某某”,然而调查发现并没有“马某某”的信息。民警又查小龙提供的嫌疑人电话号码,得知这是额敏县郊区乡居民木某的电话。在小龙对木某的照片进行辨认后,确认木某就是嫌疑人。随后,民警让小龙将木某约至额敏县一个小区的诊所附近,当天20时许,木某被民警抓获。

  34岁的木某交代,他知道不少十三四岁的少年喜欢玩网络游戏,就在网上专门找这样的少年,聊天表示“只要听我的话,我给你装备、吃的、给你钱上网……”以此诱惑少年,见面后对其进行猥亵。

  民警了解到,木某目前已结婚,一儿一女尚年幼。

  【对话】

  “黄色网站害我犯了罪”

  近日,办案民警到看守所提审了木某。

  民警:你是怎么在网上寻找受害者的?

  木某:我随便加的。

  民警:你QQ好友里大多是十三四岁的男孩,难道你随便一加就是这些孩子?

  木某:我就是觉得这些孩子可爱。

  民警:你怎么实施犯罪的?

  木某:在QQ聊天中知道对方爱玩游戏,约出来见面后,他提出来要买装备,我答应买装备,让他同意我的要求,他就同意了。

  民警:你一共对几个男孩实施了犯罪?

  木某:从今年4月起,共有3个(小龙13岁,另外两名受害人均为14岁以上)。

  民警:犯罪时,你想过自己的家人吗?

  木某:没有想过。

  民警:你怎么面对受害人及其家庭?

  木某:也没想过,也不敢去想。

  民警:你认为自己犯罪是怎么造成的?

  木某:我上网,因文化有限(小学肄业),除了玩游戏,就是上黄色网站看视频,时间长了就有了这样的想法。

  【继续阅读】

  要提高孩子的防范意识

  针对嫌疑人木某的犯罪行为,额敏垦区公安局警务保障室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张冬梅分析认为:此类案件的发生与嫌疑人的成长经历和个人的生活环境有一定关系,他在一定时期遇到了一些问题没有得到及时正确的引导和处理,从而对他的认知产生了影响,错误的认知使他发生了错误的行为。

  通常人们普遍认为,猥亵儿童案的受害人一般是女孩,但男孩被侵害的情形也不容忽视。本案中受害人小龙在10月至11月两个月内多次被猥亵,并没有自主报案,这和他的防范意识弱有关,还和学校对于性教育的开展情况有关,也与家长对孩子的教育及监护的缺失存在很大关系。

  办案民警提醒家长,要加强对孩子自我保护意识的教育,如果遇到类似猥亵的情形等,应及时求救或告诉老师、家长;对陌生人要有防范意识,不能随便接受他人的小恩小惠;要承担起对孩子的监护责任,不要让年龄较小的孩子独自留守家中或单独外出。对外出的孩子要知道他的去向及同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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