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首页 > 国内资讯 > 山东新闻 > 正文

山东2017年底实现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全覆盖

发布时间:2015-12-29 21:59:28  |   来源:中国新闻网  |   作者:佚名  |   责任编辑:赵伟
  原标题:山东2017年底实现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全覆盖  中新网山东济南12月29日电(张栩栩梁犇)山东省司法厅29日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山东省委办

  原标题: 山东2017年底实现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全覆盖

  中新网山东济南12月29日电(张栩栩 梁犇)山东省司法厅29日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山东省委办公室、省政府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中国第一个由地方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关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文件。

  山东省司法厅副巡视员刘淼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意见》的出台公布,旨在逐步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便民化、一体化,解决法律资源不平衡的问题,满足更多群众的法律需求,让群众足不出户便可享受到及时便利、专业优质的公共法律服务。《意见》公布后,力争用两年时间,到2017年底在全省范围内基本建成覆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意见》积极拓展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把更多低收入群体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开展公益性基础法律服务,以政府购买服务为基础,面向弱势群体、小微企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推进法律服务机构服务,落实“一村(社区)一顾问”。同时引导法律服务人员参与信访、调解、群体性案(事)件处置和社区工作等公益性法律服务。

  山东省司法厅厅长王本群介绍,《意见》提出了公共法律服务建设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将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的建设,实现“一站通”、“一线通”、“一网通”,健全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打造城镇半小时、农村一小时公共法律服务圈,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城乡全覆盖。目前,山东省88%的县(市、区)建立了公共法律服务中心,60%的乡镇(街道)建立了公共法律服务站,33%的村(社区)建起了司法行政工作室,月均办理公共法律服务事项34万余件。

  记者采访了解,公共法律服务是由政府统筹提供,旨在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和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所必需的法律服务,是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此次山东省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从立项起草到出台公布,历时1年时间,先后经过7次较大修改。(完)

【编辑:孙婷婷】

热点资讯
精彩推荐
出行指南针
每日能量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