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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明年实施新规:不服交警处罚 找政府复议

发布时间:2015-12-13 09:52:35  |   来源:新华网  |   作者:佚名  |   责任编辑:赵伟
济南明年实施新规:不服交警处罚 找政府复议---目前,济南市民若对交警处罚不服,可以找交警支队提出行政复议。明年1月1日前送达当事人的法律文书中明确标明向市公安局或市公安交警

  目前,济南市民若对交警处罚不服,可以找交警支队提出行政复议。而从明年起,申请行政复议就要找市区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了。济南市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通知,自明年1月1日起,济南市公安局及市公安交警支队行使的行政复议职权由市政府统一集中行使,对市公安局及交警支队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由市政府管辖,其他案件由各县(市)区政府管辖。明年1月1日后收到的行政复议申请由市、县(市)区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受理。

  由政府统一行使复议

  根据省行政复议工作“一级政府只设立一个复议机构”的要求,济南的行政复议工作将进行一系列变革。近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集中市公安局行政复议职权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据了解,自2016年1月1日起,现由市公安局及市公安交警支队行使的行政复议职权将由市政府统一集中行使。集中市公安局行政复议职权后,对市公安局及市公安交警支队(含各城区公安交警大队)、市公安消防支队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由市政府管辖,其他案件由各县(市)区政府管辖。

  所谓行政复议,是指当公众对一个行政主体作出的行政行为感到不服,觉得其作出的这一行政行为侵犯了自身合法权益,就可以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由行政复议机关对这一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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