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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39家企业联合发起倡议 保障“舌尖上的安全”

发布时间:2015-12-11 20:08:03  |   来源:人民网  |   作者:佚名  |   责任编辑:许竹
人民网济南12月11日电(陈心同)为给消费者创造一个更安全的食品消费环境,11日,山东省肉类协会、山东省烹饪协会和济南市流通协会及家肉类食品加工企业、餐饮单位和流通单位向广大肉

人民网济南12月11日电(陈心同)为给消费者创造一个更安全的食品消费环境,11日,山东省肉类协会、山东省烹饪协会和济南市流通协会及家肉类食品加工企业、餐饮单位和流通单位向广大肉制品生产经营者发出倡议:不私屠滥宰,不制假售假。

据了解,此次倡议书中提出,凡经企业屠宰加工的畜禽保证都具有关部门颁发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并保证其肉品的质量和各项性能指标符合相关标准,同时做好畜禽宰杀前的疫病控制;采购的肉牛、肉羊、生猪、家禽等,保证进货渠道正规透明,各种手续整齐完备;保证不宰杀带病的畜禽,不让带病畜禽流入市场;坚决做到不生产加工假冒伪劣或有毒有害的牛羊和其它畜禽肉制品;肉类食品加工企业在肉制品生产加工过程中,绝不使用来源不明的原料肉;杜绝在羊肉及其制品中掺杂使假。

同时,火锅店、自助餐等餐饮服务单位在采购肉及其制品时,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责任,认真查验供货商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批批核对《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或《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等合格证明;对生产经营中发现的属于不安全食品的,立即采取停止购进、销售,封存不安全食品等措施,通报生产者和供货者,主动召回并向监管部门进行报告。

倡议活动现场,来自山东全省的39家知名企业积极参与,响应倡议内容,承诺将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坚决做到对来路不明的畜禽肉及其制品不加工、不流通、不使用、不制作、不销售,为广大消费者购买和食用真正安全放心的肉类产品尽到生产经营者的职责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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