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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口提高公用经费补助 义务教育经费全省最高

发布时间:2015-12-11 15:16:51  |   来源:齐鲁网  |   作者:佚名  |   责任编辑:许竹
记者从龙口市教育体育局获悉,2015年,该市义务教育段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达到:小学每生每年810元、初中每生每年1010元,超过了国家规定的生均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支出大于或等于700元

  烟台齐鲁网12月11日讯(龙口台 曲林)记者从龙口市教育体育局获悉,2015年,龙口市义务教育段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达到:小学每生每年810元、初中每生每年1010元,超过了国家规定的生均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支出大于或等于700元的标准,在全省内属最高标准。  据了解,按照省教育工作示范市的标准,龙口市大幅度提高了公用经费补助水平,免除了全市所有义务段学生的书本费,并将此政策覆盖到全部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自2006年开始,龙口市免除全市龙口籍及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杂费、书本费,所需资金全部由市财政补助。2008年,按照最新山东省教育工作示范市督导评估方案要求,经市委、市政府批准,确定该市义务教育段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为:市直及街道初级中学720元、小学460元,乡镇初级中学660元、小学420元,达到了最新山东省教育工作示范市规定的公用经费补助标准要求。  与此同时,龙口市还提高了对贫困家庭住宿生生活费的补助标准。从2007年开始,除了从爱心捐款中发放贫困家庭学生生活费补助外,又从财政预算内拨出专款,对全市义务教育段贫困家庭住宿生补助生活费,每生每年补助300元;2015年,龙口市贫困家庭住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达到初中每人每年1250元,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市财政局和市教育体育局及时足额将生活费补助发放给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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