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永宁县制定出台了《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制度》、《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等六项重大行政决策制度,紧扣重点环节,规范决策流程,严把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决定、责任追究“六道关”,确保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据了解,该县以公众参与为基础,以信息公开为前提,对重大决策听取意见工作的责任主体和责任事项以及方式方法作出了详细规定。建立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制度,要求在决策过程中运用科学、系统、规范的评估方法,对重大行政决策进行综合评价和估量,由此决定重大行政决策是否实施、延续、调整或者停止执行,以此防范决策风险,减少决策失误。落实“先审查,后审议”的原则,通过对决策事项的权限、程序、内容是否合法进行全面审查,保障重大行政决策的权威性。同时,建立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明确了追责机关,并对追责情形、追责方式和责任划分做了详细规定。(记者 马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