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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鲁币冒充加元骗走20万元 三男子机关算尽被法律严惩

发布时间:2015-12-30 07:18:33  |   来源:宁夏新闻网  |   作者:佚名  |   责任编辑:许蓉
法治天地_秘鲁币冒充加元骗走20万元 三男子机关算尽被法律严惩

  三男子用已停用的秘鲁币冒充加元,蛊惑被害人购买6张面值5000元的秘鲁币,骗走20万元人民币。这样老掉牙的秘鲁币骗术居然得逞了,但等待他们的是法律的严惩。12月29日记者获悉,该诈骗案经永宁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郭某某有期徒刑8年6个月,并处罚金4.4万元;判处赵某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4万元;判处芮某某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

  据介绍,今年1月,因犯诈骗罪被判处缓刑服刑的郭某某,服刑期间不思罪悔过,再次伙同他人约定以找人兑换外币的形式进行诈骗。2月3日,郭某某在永宁县望远镇通桥信用社门口佯装向被害人问路,谎称其持有外币需要找望远中学校长帮忙联系兑换。被害人将郭某某带至望远中学门口,在此等候的赵某谎称自己是学校办公室主任,受校长委托接待郭某某。郭某某称需要兑换外币,赵某谎称可以帮忙联系兑换,但需要看币种及真伪。郭某某遂将事先准备好的一张10元面值的加拿大元给赵某。赵某带着被害人到望远镇通桥信用社。在此等候的芮某某谎称自己是信用社主任,并当着被害人的面给赵某某兑换了人民币。

  之后郭某某向被害人谎称帮助兑换外币能赚钱,在郭某某、赵某、芮某某的蛊惑下,被害人分8次从通桥信用社取出现金20万元,从郭某某手中购买其事先以每张6.5元购买来6张5000元的秘鲁币。诈骗后三人逃离现场。

  案发后,三人有坦白情节,并自愿认罪,郭某某、赵某退赔被害人部分经济损失。但郭某某是在犯罪缓刑考验期间再次实施新的犯罪,法院撤销郭某某前犯罪缓刑执行部分,两罪并罚,赵某、芮某某有前科。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樊卓妮 丁建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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