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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多家媒体报道殷思亮律师对江苏扬州、安徽阜阳等地采购公共自行车价格悬殊的质疑,引发社会各界争议,“我从来没说过‘采购项目耗资过高’,我不是估价师,是律师。”31日,记者联系了殷思亮律师,他说他在其微博说的很清楚,不是孤立的在指责每辆公共自行车的综合成本高,而是反对任何违反政府采购程序的采购行为,程序违法。
据殷思亮律师说,2014年3月7日,扬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人民币480万元购买1000辆自行车及配套服务;2014年8月21日第二次又以4265万元向同一公司采购5000辆及配套服务。安徽的阜阳市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办公室在2014年10月29日以人民币6488万元,采购某公司6500辆自行车及配套运营维护管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