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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支付新规发布 最高限额提升快捷支付不受“办法”约束

发布时间:2015-12-29 10:10:15  |   来源:央广网  |   作者:佚名  |   责任编辑:郑培西
央行正式下发《办法》,2016年7月1日正式实施。通过支付机构进行银行网关支付、银行卡快捷支付,年累计限额、单日累计限额根据相关规定由支付机构、银行和客户自主约定,不受约束。

  个人卖家不受每年最高20万元限额约束

  对于从事电商活动的个人卖家,《办法》规定,当网络支付平台的评级达到A类且Ⅱ类、Ⅲ类支付账户实名比例超过95%时,其平台上的个人卖家只要符合Ⅲ类账户开户标准,持续从事电商经营6个月以上且期间使用支付账户收取的经营收入累计超过20万元,就可视同单位账户管理,不受《办法》中关于余额支付额度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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