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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支付新规发布 最高限额提升快捷支付不受“办法”约束

发布时间:2015-12-29 10:10:15  |   来源:央广网  |   作者:佚名  |   责任编辑:郑培西
央行正式下发《办法》,2016年7月1日正式实施。通过支付机构进行银行网关支付、银行卡快捷支付,年累计限额、单日累计限额根据相关规定由支付机构、银行和客户自主约定,不受约束。

  个人消费者每日最高消费限额提至1万元

  其中,在个人消费者每日最高网络支付限额方面,《办法》规定,评定为“A”类且Ⅱ类、Ⅲ类支付账户实名比例超过95%的支付机构,可以将达到实名制管理要求的Ⅱ15类、Ⅲ类支付账户的余额付款单日累计限额,提高至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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