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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发布稽查办案十项禁令 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发布时间:2015-12-11 18:03:45  |   来源:人民网  |   作者:佚名  |   责任编辑:郑培西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介绍,前期证监会组织力量,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证券期货市场稽查执法的特点,研究出台了10项禁令,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据证监会微博消息,证监会今日在例行发布会上透露,证监会发布稽查办案10项禁令,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介绍,前期证监会组织力量,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证券期货市场稽查执法的特点,研究出台了10项禁令,对案件线索的报送、立案、取证、认定等稽查工作全部流程,重点对稽查人员在办案过程中可能出现的10个方面行为进行了禁止性规定。与此同时,证监会依据相关规定,研究出台了稽查办案10项禁令纪律处分及追究法律责任办法,确保10项禁令落到实处。

  附:中国证监会稽查办案十项禁令

  一、严禁有案不报、瞒案不立、压案不查

  二、严禁违规立案、随意调查、以案谋私

  三、严禁拖延办案、无故超时、久办不结

  四、严禁大案小办,重案轻办、不当结案

  五、严禁选择取证、毁改证据、规避定案

  六、严禁通风报信、跑风漏气、泄露案情

  七、严禁打探消息、请托说情、干预办案

  八、严禁出谋划策、指点门路、协助逃责

  九、严禁私下接触、不当交往、徇私枉法

  十、严禁滥用信息、违规交易、借机牟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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