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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广告法下月起正式实施 10岁以下童星将告别代言

发布时间:2015-08-28 06:18:14  |   来源:中国日报网  |   作者:郭苏莹  |   责任编辑:叶炼
下月起,电视、网络等广告中将难见到不满10岁的童星代言人;各类明星也告别“任性代言”,新广告法将于9月1日正式实施,广东省工商局昨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就新广告法实施细则进行解读。

图片来自网络

  亮点1:明星告别“任性代言”

  明星代言各类生活用品、男星代言女性用品、童星代言药品……在新广告法中这些情形将受到限制。根据规定,广告代言人不得为未使用过的商品或未接受过的服务做代言。

  省工商局广告处处长林阳表示,广告代言人主要是为商品或服务作推荐、证明,如果本身都没有使用过商品或者接受过服务,其推荐和证明将不能代表其独立意见。“要求广告代言人必须先行体验,可以提高其责任意识,也符合广告真实性原则的要求。”林阳还介绍,“广告代言人在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后,明明知道广告所述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按照一般人的常理均知道广告内容为虚假的,一旦有上述情况,广告代言人仍然要代言的,就要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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