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消息,经过全国检察机关和其他政法机关的共同努力,集中清理纠正久押不决案件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绝大部分久押不决案件已得到清理纠正,这一长期困扰我国政法机关的“老大难”问题已经基本解决。
长期以来,我国刑事案件的羁押率偏高,一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时间过长,久押不决不仅侵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而且损害政法机关形象和公信力,进而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在中央政法委统一领导下,经过全国检察机关和其他政法机关的共同努力,集中清理纠正久押不决案件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一是绝大部分久押不决案件已清理纠正完毕。据统计,截至2013年4月30日全国羁押3年以上的久押不决案件共计1845件4459人,现已清理纠正1766件4299人,分别占总数的95.7%和96.4%。
二是尚未完全纠正的久押不决案件绝大部分进入新的诉讼阶段。目前,因涉及境外取证等客观原因尚未清理纠正的久押不决案件还有79件160人,经过检察机关的督促推动,现在已有69件124人进入到新的诉讼阶段,开始了正常的刑事诉讼。
三是对32件42人长期羁押的久押不决案件坚决依法作出无罪处理。在集中清理过程中,检察机关对久押不决案件8件10人作出不起诉处理,人民法院对久押不决案件24件32人作出了无罪判决,共计32件4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