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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灵活就业人员不能再跨年度缴养老保险

发布时间:2015-12-11 10:34:39  |   来源:人民网  |   作者:佚名  |   责任编辑:沈洁
  根据省、市有关规定,从2012年1月起,石家庄市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不能再跨年度缴费,也不允许跨年度补缴往年的养老保险费。  灵活就业
原标题:灵活就业人员快去缴养老保险

  根据省、市有关规定,从2012年1月起,石家庄市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不能再跨年度缴费,也不允许跨年度补缴往年的养老保险费。

  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自己的经济状况,选择按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至300%为缴费基数,按20%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者了解到,河北省2014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853.25元,因此2015年每月最低缴费标准为308.26元,最高为2311.95元。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时,可以选择309(取整数后)元至2311(取整数后)元之间的任何金额作为月缴费额来缴费。按40%、60%、100%、200%、300%核定月缴费基数,相对应的缴费额分别为309元、462元、771元、1542元、2311元(皆为取整后)。

  石家庄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局相关负责人。目前已临近年底,还没进行参保登记的灵活就业人员,赶紧到社保机构进行登记。已经登记过但2015年还没有缴满全年的,赶紧到社保局或银行缴费,截至2015年12月31日银行就会停止缴费。(记者赵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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