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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多渠道降低电价 解决企业“用电贵”问题

发布时间:2015-12-21 10:07:30  |   来源:广西新闻网  |   作者:佚名  |   责任编辑:武敬哲
为解决企业“用电贵”问题,我区出台系列文件减负多渠道降低电价助企业轻装发展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记者 肖世艳12月17日,记者从自治区

为解决企业“用电贵”问题,我区出台系列文件减负

多渠道降低电价 助企业轻装发展

广西新闻网 -南国早报记者 肖世艳

12月17日,记者从自治区物价局了解到,针对企业用电贵的问题,该局根据自治区政府的部署,下发了一系列降电价文件,以应对当前经济下行的压力,全力帮助工业企业降低生产成本,以促进工业经济增长

扶持资源型优势产业: 多用一度电,奖励两角钱

广西翔吉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可谓幸运。该公司负责人吴湛吉告诉记者,受电解铝售价下降的影响,该企业直接生产成本已达1.3万元/吨,而销售收入只有1万元/吨,如果政府不给补贴,该企业只能关门。在了解到该企业的困难后,自治区物价局会同工信委、财政厅联合下发文件,规定在12月1日至2016年5月31日间,该公司只要满负荷生产,便可获得每千瓦时用电增量奖励0.20元。该企业由此获得的用电奖励资金高达3925万元。“政府的支持重振了我们的信心,目前,我们企业开始步入良性循环。”

自治区物价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11月中旬,我区还研究制定了《支持资源型优势产业重点企业用电需求促进工业发展实施办法》,对列入支持范围并符合要求的55家铁合金、有色金属行业企业,给予每千瓦时用电增量奖励0.1元。该项政策的奖励资金为0.32亿元。

12月10日,自治区工信委、财政厅、物价局再次联合印发《给予铁合金及有色金属行业存量产能用电政策,支持我区工业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决定从12月1日起至31日止,对符合条件的铁合金及有色金属企业给予每千瓦时用电奖励0.1元。据测算,本项奖励所需资金约8700万元。而上述所有奖励政策资金,全由自治区财政和发电企业共同承担。

为房地产企业减负:

下调“新居配”建设维护收费标准

12月17日,南宁某房地产开发商告诉记者,全新的“新居配”政策,为该企业省下了3000多万元。

据介绍,为规范居民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2013年12月,自治区物价局下文,试行新建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维护收费政策,按地区差异、建设方式、住房性质划分,收费标准在116元/平方米至148元/平方米之间,县级按市级收费标准的90%执行。为减轻企业负担,今年4月,该局再次下文,将标准调整为102元/平方米至130元/平方米之间。

这名房地产开发商说,其公司在南宁的项目有100万平方米,按上述收费标准,企业在这一个项目的投入就达1.3亿元,“负担太重了”。自治区物价局经多方调研和听取意见、进行成本测算,于今年10月20日出台了“新居配”新政,将基准价定为100元/平方米,在基准价的基础上,允许上下浮动不超10%。

帮助大工业渡过难关:

六市大工业本月用电执行丰水期电价

今年10月份以来,大宗工业产品价格加速下滑,企业为控制亏损而纷纷减产、停产。为促进我区工业平衡较快发展,12月10日,广西再次下发通知,决定在12月1日至31日间,对南宁、柳州、桂林、贵港、百色和崇左六市的大工业用电,继续执行丰水期电价。

早在今年6月,自治区工信委与自治区物价局联合下发通知,对这六个市的大工业用电执行临时丰枯电价,其中,7~9月为丰水期,10~12月为枯水期。

“六市再次执行丰水期电价,预计可减轻企业负担2.1亿元。”相关负责人表示,实行丰水期电价,企业每用一千瓦时电将节省0.118元。

此外,从今年4月20日起,全区的一般工商业电价每千瓦时降低了6.34分,减轻用电户的负担约10亿元;从5月1日开始,免征原来征收的电力价格调节基金(每千瓦时是一分钱),全区约减轻负担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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