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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帮领导贪污自己没拿过钱
45岁的张某曾是北京市昌平区水务局辛店河管理处副主任刘某的司机。
因对领导言听计从,张某按领导“指示”,在几次工程项目中要求4名供应商提供虚开的发票。之后,再利用其管理发票、支票的便利,帮助领导用上述虚开的发票骗取北京燕龙实业工程公司工程款共计人民币330万元。而此后,刘某将该款侵吞。
该案开庭时,张某表示他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刘某是自己的领导,其为了保住工作听从刘某的安排。张某说,自己只是觉得刘某这么做不对,但不知道他是贪污。自己没有分得过一分钱。日前,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法院一审以贪污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