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首页 > 国内资讯 > 广东新闻 > 正文

拖欠工资拒不整改被罚3万

发布时间:2015-12-10 09:25:29  |   来源:国际在线  |   作者:佚名  |   责任编辑:许竹
  深圳特区报讯:为遏制岁末年初欠薪高发态势,预防拖欠工资等劳动用工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权益,深圳市综合治理欠薪专项行动于日前全
  深圳特区报讯:为遏制岁末年初欠薪高发态势,预防拖欠工资等劳动用工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权益,深圳市综合治理欠薪专项行动于日前全面展开。记者从深圳市人社局获悉,目前在专项行动中,已有一批欠薪企业被查处。

   企业拖欠21万元工资被罚

  9日,记者跟随市劳动监察部门来到坪山新区开展现场执法。日前,在位于坪山新区江岭社区的深圳市赛科斯通电路有限公司巡查时,劳动监察部门发现,该公司拖欠67名员工10月份工资216408元,对其立案并开出了《劳动监察责令改正指令书》。

  而在9日的再次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该公司在限定期限内没有就欠薪违法行为进行整改,补发员工工资,情况恶劣。根据《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六条,执法人员当场对该公司开出了《劳动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并依法对其处以了3万元的罚款。“企业在15日内必须缴纳罚款,否则将收取每天3%的滞纳金。如6个月后仍未付清工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法人员向记者介绍。

  据悉,今年1至11月,深圳市各级劳动监察机构已监察用人单位21600家次,接受群众投诉举报1642件,办结各类劳动违法案件1505件。根据深圳市建立的欠薪“黑名单”公布制度,近期有关部门将对今年纳入“黑名单”的企业进行公布曝光。

   今年已向公安机关移送109宗欠薪案件

  据了解,在此次综合治理欠薪专项行动中,人力资源保障部门与公安机关完善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两法衔接”机制,按照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类型及标准的规定,从速做好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涉嫌犯罪案件的调查、移交、侦办、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和审判,年底前将集中查处一批恶意欠薪刑事案件。

  《刑法修正案(八)》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今年1月至10月31日,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已向公安机关移送109宗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公安机关立案94宗,刑拘69人。 (记者 戴晓蓉 通讯员 余励斯)

热点资讯
精彩推荐
出行指南针
每日能量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