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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发布了广州两级法院从2007年至2014年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综合审判工作白皮书。广州市中院透露,8年来两级法院共判处未成人刑事犯罪被告人9801人,其中非本地户籍者占到70%以上。
穗籍未成年人犯罪下降
从整体趋势来看,广州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数量在下降。广州市中院副院长向金华透露,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非本地户籍未成年被告人比例高企,长期占到全市未成年人犯罪的70%以上。在法院判处的9801名未成年被告人中,抢劫罪、盗窃罪、故意伤害罪占到68.83%,占全部罪名的三分之二多。
为何非本地户籍未成年人犯罪高企?
广州市中院少年庭庭长赵俊分析说,“广州外来人口多,很多未成年人随父母南下打工,一方面父母因为生计原因对未成年人的关注度较低,另一方面经济窘迫与他人高消费的情况形成强烈的反差,导致对金钱的盲目追求,抢劫、盗窃高发。”这部分未成年人多来自农村,大多未接受完义务教育就辍学打工。文化程度低导致他们法律意识淡薄。“而因经济等其他方面的自卑心理,也会导致易与他人产生争执,故意伤害高发,这是经济发展不平衡,致使的心理失衡。”
向金华分析认为,多数未成年被告人犯罪侵害的对象主要是不特定的陌生人,社会危害性较大。部分非本地户籍的未成年被告人,由于没有社会关系的羁绊和情感上的牵连,在作案时会更加肆无忌惮,加之受到网络游戏的影响,所采用犯罪手段的残忍程度有所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