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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问题引发斗殴 六旬老汉头部倒地致重伤二级

发布时间:2015-12-09 09:35:33  |   来源:中国新闻网  |   作者:佚名  |   责任编辑:许竹
福建新闻网 停车问题引发斗殴 六旬老汉头部倒地致重伤二级

  福建新闻网福州12月8日电 (郭艳)8日,福州市公安局仓前派出所向外通报了一起故意伤害案,案中四人本是友好睦邻,却因为一部新买的轿车停放问题引发纠纷,继而爆发械斗,最终导致一人颅脑重伤昏迷。12月7日,经法医司法鉴定,刘某因重型颅脑损伤,已构成重伤二级。

  警方称,事发11月23日晚9时许,位于仓山区上三路某公寓门口的空地停来一部小车。公寓物业主任刘某的儿子见车辆堵塞了通道,便上前制止。而小车车主是公寓门口某医疗门诊部的负责人林某新购置的私车,林某便表示仅暂时停放一会就马上驶离。

  不想林某刚离开片刻,物业主任刘某便在儿子的陪同下,冲至其面前指手划脚的一通责骂,甚至出言威胁。林某为防止意外,便电话联系门诊部的工作人员黄某、吕某到场“助阵”。为了出刚才的恶气,林某带着黄某和吕某气势汹汹的回到刘某所在的小区值班室对刘某进行言语挑衅。不甘势弱的刘某立即冲上前反击,双方瞬间扭打在一起。打斗中,刘某找来木棍敲击林某头部,林某在抢夺木棍过程中,将刘某摁倒在地。头部着地后的刘某瞬间失去知觉,昏迷不醒。

  接警后的仓前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将涉事人员控制,同时联系医院开通绿色通道对刘某先行救治。当晚凌晨,刘某即实施了开颅手术。然而,由于损伤程度较重,刘某术后一直处于昏迷状态。12月7日,经法医司法鉴定,刘某因重型颅脑损伤,已构成重伤二级。当天,林某三人则因涉嫌故意伤害由行政拘留转刑事拘留处理。

  办案民警表示,涉事双方素来关系不错,不想却因为一件小事导致冲突反目,最终各自不单为自己的冲动付出惨重的代价,还连累了身边的朋友。警方提示,市民在日常生活中若与邻里因小事发生摩擦,切勿意气用事,以免铸成大错。(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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