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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0日起盐城120救护车7公里内收费标准为40元

发布时间:2015-06-16 14:24:03  |   来源:人民网  |   作者:唐承兵  |   责任编辑:赵修丽
救护收费服务项目由省统一立项,各地、各急救机构不得自行设立项目,分解收费。此次收费新标准从6月20日起在全市范围执行,原救护收费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图片来自网络

  120救护车是连接患者与医院的桥梁,是救死扶伤的通道。然而,救护车出诊会产生一定费用,这些费用需要患者来承担。那么,我市救护车的费用如何收取呢?

  记者6月15日从市物价部门获悉,我市对救护收费标准作了新的调整。新的收费标准是从6月20日起,全市范围内,院前医疗急救用车:7公里内的收费标准为40元,超过7公里的收费价格为4元/公里(单程计费)。非院前医疗急救用车:收费标准不超过10元/公里(单程计费)。院前危急重症抢救费每次90元,含出诊、诊查、治疗、监护、监测、护理、注射、氧气、材料、消毒、抬担架等内容。因患者病情需要,提供心脏电除颤术、心肺复苏术、气管插管术、呼吸机辅助呼吸、心电图检查、骨折外固定术等服务项目的,按照有关规定收取。企事业单位重大活动医疗保障服务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突发公共事件紧急救援当时不得收费,事后视突发公共事件性质按政府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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