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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职工可获医疗救助金 最高可获补自付金额50%

发布时间:2015-12-28 15:48:41  |   来源:千龙网  |   作者:佚名  |   责任编辑:赵伟
困难职工可获医疗救助金 最高可获补自付金额50%

来源标题:困难职工 可获医疗救助金

千龙-法晚联合报道 今天(12月28日),北京市总工会“两节”送温暖活动正式启动。记者了解到,今年市总工会为困难职工制定了单独的医疗救助政策。在医保报销和市总工会互助保险补助以后,自付医药费仍达到3000元的,可获自付金额20%至50%的医疗救助金。

今天上午,北京市总工会召开2016年北京市总工会“两节”送温暖工作新闻发布会,市总工会副主席、新闻发言人潘建新表示,今年北京市总工会两节送温暖活动,从今天开始启动一直延续至2016年春节期间。

据潘建新介绍,今年市总工会开展医疗专项帮扶救助,针对在档困难职工,2014年10月-2015年9月,自付医药费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和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补助后,仍达3000元以上的,可获得20%的医疗救助金。自付医药费金额越高获得的救助力度越大,最高可获得50%的医疗救助金。

针对持有京卡·互助服务卡的普通职工,2014年10月-2015年9月,自付医药费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和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补助后,仍达5万元以上的,将根据自付金额,按6.4%给予医疗专项帮扶。

此外,市总工会将对纳入工会系统困难职工档案的家庭进行逐户走访慰问,为每户家庭发放不少于1000元的慰问金,并着力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另据潘建新表示,今年市总工会将粮油包标准由每份300元提高至400元;体检卡标准由每张800元提高至1000元;电影票价值由每套144元提高至21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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