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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师傅“黑心油”视频首发者发微博称不构成违法

发布时间:2015-08-11 07:39:44  |   来源:中国青年网  |   作者:佚名  |   责任编辑:贾翔
昨天,“台湾导游称康师傅使用馊水油”视频事件又有了新进展:康师傅方面称除了已向上海警方提交证据进行刑事报案外,还锁定了该视频在微博上的首发者“柯笑阳”。

  [律师观点]

  是否侵权关键看是否“恶意”

康师傅“黑心油”视频首发者发微博称不构成违法

  根据最高法关于审理网络民事侵权纠纷司法解释:网络用户采取诽谤、诋毁等手段,损害公众对经营主体的信赖,降低其产品或者服务的社会评价,经营主体请求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侵权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不过司法解释中也明确,“人民法院认定网络用户转载网络信息行为的过错及其程度,应当综合转载主体所承担的与其性质、影响范围相适应的注意义务;所转载信息侵害他人人身权益的明显程度;对所转载信息是否作出实质性修改,是否添加或者修改文章标题,导致其与内容严重不符以及误导公众的可能性等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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