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10日宣布,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对高通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排除、限制竞争的垄断行为依法作出处理,责令高通公司停止相关违法行为,处2013年度在我国市场销售额8%的罚款,计60.88亿元。
2013年1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举报启动了对高通公司的反垄断调查。在调查过程中,国家发展改革委对数十家国内外手机生产企业和基带芯片制造企业进行了深入调查,获取了高通公司实施价格垄断等行为的相关证据,充分听取了高通公司的陈述和申辩意见,并就高通公司相关行为构成我国反垄断法禁止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进行了研究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