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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宝小二致信工商总局司长:您违规了 别吹黑哨(图)

发布时间:2015-01-27 17:43:23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佚名  |   责任编辑:周权
这封公开信认为,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1号《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第17条的规定,抽样检验应当保证被抽样人的复检申诉权利。但国家工商总局网络监管司存在违规。

  四天来,由国家工商总局网络监管司出台的《2014年下半年网络交易商品定向监测结果》余波仍在。

  继多日来舆论对这份报告监测的样本数据、统计范围、自营和非自营平台的概念混淆产生普遍质疑的同时,1月27日,一位80后淘宝网运营小二发出公开信,直接就这份报告所存在的程序性问题点名该司刘红亮司长,认为这份报告不仅抽样太少、逻辑混乱,还存在程序违规问题,并直言“避免黑哨对市场无比重要”,该小二表示:“我们接受神一样的存在,但我们看不懂的是,屡次抽检和报告中,不同的标准和神一样的逻辑”。“恳请刘司长‘进驻淘宝’”、“大刀阔斧来淘宝打假”。

  淘宝小二公开信质疑抽检程序违规

淘宝小二致信工商总局司长:您违规了 别吹黑哨(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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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宝小二致信工商总局司长:您违规了 别吹黑哨(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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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封公开信认为,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1号《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第17条的规定,抽样检验应当保证被抽样人的复检申诉权利。但国家工商总局网络监管司存在违规。

  据了解,在此之前,国家工商总局网络监管司还曾在2014年12月11日发布双十一网购抽检结果,但是,不管是当时的抽检中,还是此后在2015年1月公布的抽检中,许多卖家并没有收到抽检结果通知,也没有告知当事人有申请复检的权利,就直接向社会公开,显然程序失当。

  而且更为离奇的是,在国家工商总局网络监管司12月11日发布的双十一网购抽检中,有三个商家“一家根本没有销售您说的商品,您搞错了;一家是品牌商直接发货,您也搞错了;还有一家我们通过核查,没有售假,正在请您重新判定,我相信您肯定也是搞错了。年关难过。上述三个商家已经于 12月19日,将申诉函件及证据材料,盖章寄往北京,至今未收到您的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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