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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启动车改 公车将标识化管理

发布时间:2015-12-11 04:25:24  |   来源:中安在线  |   作者:佚名  |   责任编辑:赵伟
取消一般公务用车、实行统一公务交通补贴,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及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和其他车辆。记者昨日从合肥市政府获悉,《合肥市公务用车制

  取消一般公务用车、实行统一公务交通补贴,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及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和其他车辆。记者昨日从合肥市政府获悉,《合肥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近日获省发改委批复同意,相应的涉改车辆处置办法、执法执勤用车改革办法也一并出炉。被核减的车辆将在缴清罚款、零违法的情况下,携齐全的证件和物品封存停驶,资产评估后统一公开处置,或报废或移交或拍卖。


  【四问车改】

  核减车辆如何处理?公开处置部分拍卖

  被核减取消的车辆将采取公开处置。处置收入扣除有关税费后将全部上缴国库,处置后车牌号则交收公安车管部门。具体处置,相关部门给了三方面建议:到年限的车辆、黄标车等将及时报废;部分车况较好的车辆将移交国资委所属企业使用;其余车辆将进行公开拍卖,拍卖所获资金上缴财政。根据规定,每辆车的违法记录将要清除,有处罚事项的要立即按规定扣分或缴清罚款”。

  保留车辆体量多少?县区执法车留60%

  市县区机要通信和应急用车的保留总量原则上不高于改革前一般公务用车总数的50%;市直单位编制数50人及以下的保留1辆,51至100人的保留两辆,并以此类推。承担特殊机要保密通信任务的单位和机构按现有机要通信车辆保留。除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外的执法执勤用车,市级单位原则上按现有编制数的50%保留,县市区及以下不超过60%。

  留用车辆如何管理?将“标识化”管理

  “车辆编制、经费保障、日常管理、配置更换、维修报废、监督管理将全部统一。 ”保留的执法执勤车辆也将严格限制在一线执法执勤岗位。为了便于更好的监督管理,按要求除有保密要求的特殊工作用车外,保留的公务用车将实行标识化管理,执法执勤用车喷涂明显的统一标识。 “改革后保留的定向化保障用车,不再配备到部门,必须建立跨部门公务用车服务平台,实行统一管理。 ”市直机关除执法执勤车辆外,所有保留车辆全部纳入平台管理;但跨地域出差、下乡等公务出行也可给予保障。据悉,合肥市正在建设车辆使用管理信息平台,“将免费给每辆车统一安装车载卫星定位终端设备,并纳入信息平台统一管理。 ”

  公务出行如何解决?租车将成重要选择

  “过去用单位公务用车来解决的公务出行,今后将通过市场化、社会化方式解决。 ”相关负责人介绍,要严防“既拿钱又坐车”的情况,“拿到公务交通补贴的人员,在保障区域内公务出行不可再使用公车;超出保障区域的,按差旅费的规定执行或从社会化汽车租赁服务公司租车,也可使用单位应急车辆。 ”据悉,合肥市已确定了几家汽车租赁企业为市直机关公务出行车辆租赁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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