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谁起草、谁解读,谁解读、谁负责”原则,文件起草部门是市委重要文件政策解读的主体,要承担政策解读的首要责任,两个以上部门联合起草的,由牵头部门会商有关部门进行解读。市委办公室牵头负责市委重要文件政策解读工作,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开展解读工作。提请以市委或市委办公室名义出台、需要进行政策解读的文件,起草或牵头起草的部门在上报请示文件时,要一并报送解读方案;未报送解读方案,市委办公室认为需要进行政策解读的,起草或牵头起草的部门要补报解读方案。解读方案一般包括解读提纲、解读形式、解读途径、解读时间等。解读材料报经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同意后发布,一般于文件发布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相关新闻媒体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