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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性”男子二次酒驾 铲车铲起奥迪车

发布时间:2015-12-09 15:56:50  |   来源:中安在线  |   作者:朱冬 通讯员 郭爱芹 韩冰  |   责任编辑:许竹
“快看,大铲车把奥迪车给铲起来了。”一阵喧闹声后,周边群众迅速围观过来。司机梁某某酒后驾驶工程铲车与轿车相撞,竟无知地认为开工程车不算酒驾。民警在随后调查中发现,该司机于

  “快看,大铲车把奥迪车给铲起来了。”一阵喧闹声后,周边群众迅速围观过来。司机梁某某酒后驾驶工程铲车与轿车相撞,竟无知地认为开工程车不算酒驾。民警在随后调查中发现,该司机于年初因酒后驾驶被濉溪交警查处过一次,且驾证被降级。这次等待他的处罚,可要严重了许多。

  12月2日16时15分许,濉溪交管大队民警接110指令,濉溪县开发区国槐路口子酒厂路段,一工程铲车与轿车发生相撞事故,无人员受伤。值班民警迅速到达现场后,发现工程铲车驾驶员满脸通红,有酒后驾驶嫌疑,但其嘟嘟囔囔拒绝酒精检测,还无知地埋怨民警:“我开的是工程铲车,能算酒驾吗?”经民警进一步说服教育,该驾驶员才勉强配合检测,结果其酒精检测值为43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民警将该驾驶员带至医院抽血送检后,带回大队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司机梁某某是开发区某酒厂机械装卸工,中午和朋友在饭店聚会喝酒后接着到单位上班,因工作需要驾驶铲车出厂,与一轿车相撞,造成轿车损毁严重。民警经网上查询,铲车司机梁某某曾于2015年2月13日,在濉岳路因酒后驾驶被交警查处过一次,驾证被降级,这次属于二次酒驾。

  12月6日,经安徽至正司法鉴定所检测,司机梁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0.5mg/100ml,属酒后驾驶。经报濉溪县公安局批准,梁某某因二次酒驾违法行为,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罚款2000元,并吊销驾证的处罚。

  民警提示:铲车、挖掘机、装载车、商砼搅拌车等工程车辆同属于机动车范畴,驾驶以上车辆上路行驶,违法一样会被处罚。(淮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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