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起,《六安市机关工作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试行)》正式施行。该《办法》将全市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及人民团体的工作人员,纳入工伤保险制度实施范围,至此,六安工伤保险工作实现了企业、事业、机关的制度全覆盖。
据悉,机关工作人员工伤保险缴费费率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2%,人社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基金运行情况,对缴费费率适时进行调整,所需费用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目前,全市机关工作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登记工作已开始,全市15543名公务员及参照管理人员将全部纳入工伤保险范畴。(刘刚 记者储勇)